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於近期作出裁決,允許特朗普政府在針對高級聯邦倫理監察官漢普頓·德林傑的終止訴訟進行審理期間,將其撤離職位。這一命令是在地區法院判決特朗普的解僱行為「違法」後四天作出的。
此裁決由華盛頓特區聯邦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一致通過,並未明確德林傑是否能在訴訟結果出來之前恢復他的職位。法庭承諾將在適當的時候發佈其裁決意見,並加快案件進程,設立的簡報時間表將於4月11日結束。
德林傑原先由當時的總統喬·拜登於2024年3月任命,並得到了參議院的確認。他最近被特朗普以電子郵件方式解雇,這是特朗普為減少聯邦公務員人數而進行的廣泛行動之一。
德林傑的辦公室負責保護舉報非法或不道德行為的聯邦員工。德林傑在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地區法院針對其解僱提起訴訟,認為根據聯邦法,特殊檢察官只能因「低效」、「失職」或「濫用職權」而被總統解除。地區法院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於2月10日頒布命令,禁止德林傑在案件審理期間被辭退。
特朗普政府隨後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而該法院以2-1的投票結果拒絕推翻伯曼的判決。司法部其後請求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擁有解僱德林傑的權力,但最高法院暫時拒絕此請求,讓案件繼續在下級聯邦法院審理。
伯曼週六作出裁決稱特朗普的解僱行為違法,並表示:「特殊檢察官的工作是調查並揭露針對聯邦公務員的不道德或非法行為,幫助確保舉報欺詐、浪費及濫用行為的舉報者不會遭受報復。」
隨著特朗普第一次嘗試解雇德林傑以來,該特殊檢察官已對總統在多個聯邦機構解雇試用期員工的行為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