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將對Amazon、Netflix、Disney及Alphabet等科技巨企提供的數位服務徵收12%的增值稅,這項措施旨在促進本地實體商業的公平競爭,經濟部門周四表示。
總統馬可斯(Ferdinand Marcos Jr)於周三簽署法案,對非居民的數位服務提供者,例如串流媒體服務及網上搜索引擎,開始徵收增值稅。
菲律賓內稅局局長盧馬基(Romeo Lumagui)表示:這將促進商業之間的公平競爭,讓本地消費者獲得更好的產品和服務。
目前只有本地數位服務提供者需要支付12%的增值稅,內稅局補充。
至於Netflix,亞太地區的發言人表示目前無法提供任何聲明,而Disney、Google和Amazon則並未回應評論請求。
菲律賓政府計劃在2025至2029年之間,共收取1050億比索(約合19億美元)的增值稅,並將其中5%用於支持菲律賓創意產業的項目,根據總統溝通辦公室的說法。
該辦公室還指出,教育和公共利益相關的服務將免於增值稅。
根據內稅局的說法,外國企業提供的數位服務若在菲律賓消耗,將被視為在菲律賓提供服務。自疫情以來,科技巨頭在東南亞的使用量增加,但也面臨越來越嚴格的稅制。